1.用換來的提貨單(1、3)聯并附上報關單據前去報關。
報關單據:提貨單(1、3)聯海關放行后,在白聯上加蓋放行章,發(fā)還給進口方作為提貨的憑證。正本箱單、正本發(fā)票、合同、進口報關單一式兩份、正本報關委托協議書、海關監(jiān)管條條所涉及的各類證件。
注意事項:
(1)接到客戶全套單據后,應確認貨物的商品編碼,然后查閱海關稅則。確認進口稅率,確認貨物需要什么監(jiān)管條件,如需做各種檢驗,則應在報關前向有關機構報驗。報驗所需單據:報驗申請單、正本箱單發(fā)票,合同、進口報關單兩份。
(2)換單時應催促船舶代理部門及時給海關傳艙單,如有問題應與海關艙單室取得聯系,確認艙單是否轉到海關。
2.若是法檢商品應辦理驗貨手續(xù)。
如需商檢,則要在報關前,拿進口商檢申請單(帶公章)和兩份報單辦理登記手續(xù),并在報關單上蓋商檢登記在案章以便通關。驗貨手續(xù)在最終目的地辦理。
3.海關通關放行后應去三檢大廳辦理三檢,向大廳內的代理報驗機構提供箱單、發(fā)票、合同報關單,由他們代理報驗。報驗后,可在大廳內統(tǒng)一窗口交費,并在白色提貨單上蓋三檢放行章。
4.三檢手續(xù)辦理后,去港池大廳交港雜費。
港雜費用結清后,港方將提貨聯退給提貨人供提貨用。
5.所有提貨手續(xù)辦妥后,可通知事先聯系好的堆場提貨。
6.重箱由堆場提到場地后,應在免費期內及時掏箱以免產生滯箱。
7.貨物提清后,從場站取回設備交接單證明箱體無殘損,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門取回押箱費。
補充說明:
進口報關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幾個步驟:
1. 提交報關單據,包括提貨單、箱單、發(fā)票、合同、進口報關單、報關委托協議書等;
2. 根據貨物的商品編碼和海關稅則,確認稅率和監(jiān)管條件,并報驗各種檢驗(如商檢);
3. 辦理驗貨手續(xù),如需商檢,則在報關前,拿進口商檢申請單(帶公章)和兩份報單辦理登記手續(xù)并在報關單上蓋商檢登記在案章;
4. 辦理三檢手續(xù),向代理報驗機構提供箱單、發(fā)票、合同、報關單等;
5. 交付港雜費用,取回提貨單供提貨使用;
6. 通知堆場提貨,提貨后取回押箱費;
7. 如果是重箱,堆場提到場地后,應在規(guī)定期限內及時掏箱,以免產生滯箱。
總之,進口報關需要準備齊全的單據,并依照相關規(guī)定辦理各項手續(xù),以確保貨物可以順利地通關并提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