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款桌子出口澳大利亞,桌腿是實木的需要熏蒸。
客人要求木腿必須在上漆之前進行熏蒸,并且要在熏蒸證書上顯示“熏蒸是在上漆之前進行的”。后來商檢局,被告知,熏蒸要在上漆前進行并在證書上顯示,就必須一共熏蒸兩次,上漆前熏蒸一次,然后上漆,然后再熏蒸一次,這樣才行。證書上會多一句“fumigation is done before lacquering” 的證明文字。
這期間關(guān)聯(lián)的是費用問題:不滿柜,上門熏蒸,一次大概是1000元左右(代理的或許會不一樣),包括上門費1,熏蒸費等等,如果熏蒸兩次那就雙倍。之前不知道要熏蒸兩次,那時跟客戶說的是熏蒸費用我們負責(zé),結(jié)果要熏蒸兩次,費用就直接增加了一倍,跟客戶說的時候客戶不理解,就變得糾結(jié)。
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,遇到類似情況就可以事先和客戶說明情況并明確費用等相關(guān)問題,以免不必要的損失。
您的問題是什么?還需要我回答什么其他的疑問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