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巴西的客戶,談的cfr 30%tt 預付款, 70%見提單副本付款但客戶堅持用他們的貨代公司,還說我們不同意,就是缺乏相互信任什么的,請問該怎么辦 ?
根據(jù)CFR條款,賣方需要負責把貨物運輸?shù)侥康母劭诓⑼瓿珊jP手續(xù)。在這種情況下,付款方式通常是通過電匯或信用證來實現(xiàn)的。
對于您和巴西客戶之間的合作,30%的預付款和70%的見提單副本付款方式是一種常見的做法,但這并不意味著您必須同意客戶的貨代公司。您可以向客戶解釋,通常賣方會有自己的貨代公司,這是為了確保貨物安全,準確地到達目的地。如果客戶還是拒絕使用您的貨代公司,您可以考慮另一種方式,即由賣方支付海運費用,并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口后,讓客戶支付剩余的貨款。
總之,對于任何外貿交易,雙方都需要建立相互信任和溝通,以確保交易能夠順利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