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出口代理證明是在國際貿易中常見的一種文件,用于證明受托方(即出口代理)已被委托進行出口業(yè)務,這份證明是在雙方達成出口代理協(xié)議后開具的,具體的寫法如下。
2、在證明的開頭,需要注明當事方的基本信息,包括受托方的全稱、地址、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,同時也需要注明委托方的全稱、地址等基本信息。
3、接下來,需要詳細說明委托方與受托方之間的關系,包括雙方之間的協(xié)議內容、合作期限等,這一部分應該清楚地表明受托方是作為委托方的代理進行出口業(yè)務,并對受托方的權責進行明確的說明。
4、然后,需要列舉出受托方所需提供的各項服務和出口業(yè)務,包括但不限于貨物訂購、生產安排、報關報檢、運輸安排、交付等環(huán)節(jié),這一部分應該詳細羅列出每一項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所需的步驟,以確保委托方可以清晰地了解受托方的職責和義務。

5、接下來,需要明確受托方的權益和義務,這一部分應該詳細列舉出受托方在承接出口業(yè)務中的各項權益,例如委托方支付的代理費用、委托方提供的必要資料和支持等,同時,也應該明確受托方必須履行的各項義務,例如按時提供貨物、保證貨物質量符合約定標準、履行報關報檢手續(xù)等。
6、證明應該包含雙方的簽名和蓋章,以確保證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。
7、出口代理證明應該清晰地表明受托方被委托進行出口業(yè)務,并詳細列舉雙方的權益和義務,這樣可以避免在出口業(yè)務中出現(xiàn)任何糾紛或爭議,保障委托方和受托方的合法權益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