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上海一家做電子產(chǎn)品出口的外貿公司常經(jīng)理,最近和貨代吵翻了——之前談FOB東南亞單子時沒明確費用,現(xiàn)在貨代說代理費、港口雜費都該我們出,我們卻覺得進口方該承擔。還有一筆CIF歐洲的單子,貨代收了代理費后又要額外倉儲費,說合同沒寫清楚,貨已經(jīng)在港3天,再不清款就要收滯港費!我們剛做外貿不久,完全搞不懂貨代費用到底誰出?不同貿易術語下是不是不一樣?現(xiàn)在最急的是滯港單子怎么快速解決,合同里該怎么寫才不會再扯皮?
貨代出口代理費用的承擔方并非固定,行業(yè)常見誤區(qū)是“僅靠貿易術語定歸屬”——比如認為FOB下出口方只付國內費用、CIF下進口方付,但實際多數(shù)費用需合同明確,這是糾紛核心。
若未約定,直接負面反應是:貨代因費用未付扣單/扣貨,貨物滯港超免堆期(通常7-10天),每天每箱產(chǎn)生數(shù)十美元滯港費;若進一步未結清,貨代可能申請海關扣關,影響出口退稅(需提單等單證齊全),甚至導致客戶棄貨,損失貨物價值+違約金。
物理風險隔離手段:1. 合同拆分費用為“基礎代理費+港口雜費+報關費+倉儲費”等細項,逐一明確承擔方;2. 約定“費用支付前需提供明細及發(fā)票,否則有權拒付”;3. 針對滯港風險,約定“因費用糾紛滯港,責任方承擔所有額外費用”。
獨家止損錦囊:針對你滯港的CIF單子,第一步:立即索要費用明細,區(qū)分“已約定”和“新增”費用;第二步:核對合同,若新增費用未約定,提“CIF下國內港口雜費通常出口方承擔,但需明確”協(xié)商;第三步:若貨代扣單,向貨代協(xié)會投訴,或提供保證金(約定退還條件)先提單清關,避免滯港費累積;第四步:后續(xù)合同補充“費用變更需書面確認,否則無效”。
需注意:貿易術語僅為默認慣例,非強制——FOB默認出口方承擔國內到裝運港船上費用,CIF默認出口方承擔到目的港運費+保險,但貨代代理費、港口雜費等需單獨約定,不能僅靠術語兜底。
貨代出口代理費用中的報關費(含申報費、查驗費)承擔,需結合報關主體判斷——若貨代持報關委托書代理,報關費通常由出口方承擔;若海關審價產(chǎn)生額外費用(如價格質疑費),需看合同是否約定“審價相關費用由責任方承擔”(出口方申報價與海關差異大則需承擔)。若報關單掛賬,貨代可能要求先結清報關費再結關,影響退稅單證。建議合同明確“報關費含常規(guī)申報費,審價額外費用需提供海關通知后協(xié)商”。
物流環(huán)節(jié)貨代費用(訂艙費、THC、滯箱費)承擔,看貨權歸屬——提單發(fā)貨人是出口方時,貨代通常要求出口方支付訂艙費、THC等國內物流費;進口方指定貨代時,需看指定協(xié)議約定。滯箱費高發(fā):出口方未及時還箱則承擔,貨代甩柜導致延遲則責任在貨代。建議約定“滯箱費產(chǎn)生24小時內通知責任方,否則拒付超出部分”。
貨代費用增值稅(VAT)承擔,需注意跨境規(guī)則——境外貨代提供完全境外服務(如境外訂艙),出口方無需承擔VAT;境內貨代代理費VAT可抵扣(需專票)。若涉及VAT遞延(如歐盟出口),需明確“遞延申請責任及手續(xù)費承擔”。建議合同約定“貨代提供符合稅務要求的發(fā)票,VAT抵扣責任由出口方承擔(符合條件時)”。
貨代費用收付匯合規(guī),需遵守外匯規(guī)定——支付境外貨代費需提供合同、發(fā)票、提單,通過銀行對外支付(如實申報);境內貨代費需人民幣結算,避免外匯違規(guī)。若貨代要求離岸賬戶支付,需確認符合經(jīng)常項目外匯管理,否則收付匯異常。建議約定“費用通過正規(guī)銀行渠道支付,提供完整單證,否則拒付”。
貨代費用法律風險,看合同條款——未約定時,根據(jù)《民法典》委托合同規(guī)定,委托人(出口方)承擔受托人(貨代)必要費用,但貨代需提供合理依據(jù)。貨代無正當理由扣貨構成違約,出口方可要求賠償貨物損失。建議合同補充“貨代不得無理由扣貨,否則賠償所有損失”。
現(xiàn)場查驗貨代費用(掏箱費、送檢費)承擔,看查驗結果——隨機抽查無問題則出口方承擔,出口方申報不實則承擔,貨代報關失誤則貨代承擔。建議約定“查驗費用需提供海關通知單及收費憑證,責任方承擔”。封志損壞需立即通知海關及貨代,明確責任方避免后續(xù)糾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