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商具的進項日期晚于出口日期,需要在申報沈陽退稅時提供以下資料:
1. 出口發(fā)票原件
2. 進口發(fā)票原件
3. 運輸單據(jù)、提單、裝箱單等相關單據(jù)
4. 海關出口核銷單原件
5. 商檢出口核銷單原件
6. 入庫單據(jù)、銷售合同、采購合同等相關單據(jù)
在申報沈陽退稅時,需要提供以上相關資料,以證明該進項發(fā)生的實際情況,并獲取退稅的合法性。同時,建議在進行進口時,留足證據(jù)以備不時之需。
沈陽退稅申報和單證申報是兩個不同的申報過程,但是在進行沈陽退稅申報時,需要與單證申報相關聯(lián)。單證申報指的是對出口商品所需要的各種單證進行申報,比如發(fā)票、裝箱單、報關單等等。對于需要退稅的出口商品,除了需要進行退稅申報外,也必須要進行單證申報,以便證明該商品確實是出口的,并提供清晰的貿(mào)易證據(jù)。在外貿(mào)企業(yè)進行退稅申報的同時,也需要進行相應的單證申報工作,以確保出口商品的合法出口和退稅的合法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