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有一客戶想走fob深圳,他之前沒有發(fā)過海運。想把貨物分成兩部分,一部分貨人為個人,一部分貨人為他新的公司。
這樣的情況有福友們碰到過嗎?
發(fā)給個人可行嗎? 客戶是英國的。跟他解釋好多次貌似解釋不通。
問過幾個貨代,都說不行,目的港無法清關。然后問cif的報價,又有貨代說可以發(fā)給個人的。
大家都來圍觀吧~說不定以后也會碰到同樣的問題。
FOB(船上交貨,賣方負責交貨)的貨物的下貨人一般應為公司或?qū)嶓w個體,而不應為個人。因為海關需要清楚了解貨物的下貨人信息,以便對貨物進行清關和稅收等手續(xù)。如果貨物的下貨人為個人,海關可能無法進行清關,因此這種情況通常是不被接受的。建議您向客戶解釋這種情況的不可取性,并向其提供其他合理的解決方案,例如將所有貨物的下貨人設為他的新公司,以確保貨物可以被正常清關并順利運輸。如果客戶仍然堅持將部分貨物下給個人,您可以咨詢當?shù)氐暮jP和貨代公司,看看是否存在其他特殊的規(guī)定和解決方案。